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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报讯(记者郝冬白)去年9月8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兰州市公安局西固公安分局民警马海禄、闫文生刑讯逼供“嫌疑人”一案作出终审判决,为这起办理了9年的案子画上了句号。后受害人的亲属马菊兰向兰州市西固公安分局提起了国家赔偿的确认申请。4月18日,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兰州市西固公安分局决定赔偿因刑讯逼供致“嫌疑人”何其明患拘禁性精神障碍的有关损失11万元。
据了解,兰州市西固公安分局民警马海禄、闫文生,在办理一起盗窃案件时,对“嫌疑人”刑讯逼供,致使何其德、何其明弟兄被屈打成招,直接导致何家父子3人被错拘、错捕,无辜关押七八个月,最终何其明父亲何永吉死亡,并导致何其明患拘禁性精神障碍、何其德视力下降的严重后果。该案经过9年的办理,经过一审法院的无罪判决、检察机关的抗诉,最终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马海禄、闫文生构成刑讯逼供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西固公安分局决定赔偿因刑讯逼供致“嫌疑人”何其明患拘禁性精神障碍的有关损失11万元。
[稿源:楚天都市报]
[编辑:魏雯文]